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次数:630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1.经我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满2年(2021年9月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参加2023年等级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原则上须参加2023年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水平星级评价。

3.未参加2021年度、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年报统计以及年度经营报告公示的机构,原则上不予参加此次等级评定。

4.近两年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原则上不予参加此次等级评定。

二、适用标准

此次评定适用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3776-202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可在“安徽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三、原则步骤

(一)原则

1.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AAAAA级机构的评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合肥市辖区内AAAA、AAA级机构的评定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辖区内AA、A级机构的评定工作。

2.等级评定申报应逐级进行,除A级机构可直接申报参评外,上一等级参评机构应从下一等级机构中产生。

3.此次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评定的AA、A级机构评定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辖区内机构数量的60%、70%(具体比例分配见附件2)。

评定等级

参考分数

评定比例

A

≧500分

≦所辖区域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的70%(机构数以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年报统计数据为准)

AA

≧550分

≦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60%

AAA

≧600分

≦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40%

AAAA

≧700分

≦A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30%

AAAAA

≧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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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步骤

1.机构自评。9月10日前,机构依据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分,填写《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和《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附件2),与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2.县区评定。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按照规定比例要求完成A、AA级机构评定(审核)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推荐参加AAA、AAAA级评定的机构,提出评定意见并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市级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评定比例要求,参考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情况完成AAA、AAAA级机构评定(审核)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4.推荐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议研究通过的AAAA级机构推荐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AAAAA级机构评定。

4.结果公布。各等级评定结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同步公布评定结果。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

2.《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已参加“2023年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水平星级评价”的机构,以“星级评价”提交的台账资料作为参加本次等级评定的主要佐证材料。如参评机构认为部分评分指标“星级评价”台账资料不足以完全佐证,可根据等级评定标准进行适当补充)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构等级评定事关机构自身发展和诚信建设,事关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整体形象,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把评定工作作为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严肃纪律。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明工作纪律,对照评定标准,严格核验相关材料信息(数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评定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并对有关申报材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参评机构要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凡是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下一轮的等级评定活动、不得申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政策类奖补、不得参与人力资源服务业有关评比表彰活动。

(三)结果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须于9月20日前,统一将拟推荐AAA、AAAA级机构的《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附件2)、《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汇总表》(附件3)及补充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表格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档报送至制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张璐

联系电话:0551-63536035

指定邮箱:1174031692@qq.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3776-2020)

附件2.各辖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比例分配

附件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

附件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

附件5.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汇总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