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第二届峰会成功召开

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第二届峰会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1388

2021年12月16日,长三角人力资源高质量协同发展研讨会暨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第二届峰会在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功举办。


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由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芜湖7城市人力资源协会于2020年10月份发起成立,联盟遵循“平等自愿参与、权利义务对等、开放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协会协作联动。在本次联盟峰会上,扬州、台州、蚌埠3城市人力资源协会加入联盟,联盟不断壮大,更加有利于推进长三角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


上述10城市人力资源协会会长、秘书长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联盟峰会,同时也邀请了多位行业专家学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负责人共同学习《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探讨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如何集聚行业力量,当好政府助手,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和配置效率。


会议认为,人社部89号文提出了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与会领导在交流中纷纷表示,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贯彻落实89号文,就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就业为根本,以提高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为导向,以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为抓手,以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目标,为提高长三角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持续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人力资源支撑。


为加强联盟健康运营,与会代表经过交流、讨论,达成了《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合肥)共识》。


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合肥)共识



2021年12月16日,中国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成员(合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苏州、芜湖、扬州、台州、蚌埠)领导人在合肥举行长三角人力资源高质量协同发展研讨会暨第二届协会联盟峰会,达成合肥共识并发表。

一、与会领导认为,2020年10月在南京召开的长三角人力资本创新峰会及授牌成立中国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开创了长三角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新机制,已作为协会联盟首届峰会载入史册。

二、与会领导认为,联盟成员应遵循“平等自愿参与、权利义务对等、开放合作共赢”的原则,簇拥在中国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的组织下,共同建设、共同配合、共同维护、共享发展,形成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命运共同体。

三、与会领导认为,联盟成员应围绕建设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眼建设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为长三角人力资源行业共同利益服务,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活动互助、资源互换、交流互鉴,努力实现共赢共荣,不断提高行业整体能力和影响力,促进长三角人力资源高质量协同发展。

四、与会领导认为,联盟成员应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2021〕89号),紧紧围绕推动人力资源高质量创新发展、协同发展、集聚发展、规范发展,以及政策引领等方面,共同拿实招,协力夯实锤,务求取得实效。

五、与会领导认为,推进长三角人力资源高质量协同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应加强联盟组织建设,不断壮大联盟力量,推进联盟可持续发展,每年吸收一批地级以上城市人力资源协会为联盟成员;健全联盟轮值主席制度,由联盟成员单位会长担任轮值主席,接续牵头组织轮值期间的一届联盟峰会,围绕政府政策导向、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发展实际确定峰会主题及其议题,召集联盟成员单位领导研究讨论,形成联盟共识,推动措施落地。实行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会务、餐饮等由轮值主席所在协会保障的运行机制。

六、与会领导认为,联盟成员单位应通过举办论坛、峰会、评选等活动,主办单位牵头发起后,其他成员单位应积极响应、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共同探究长三角人力资源发展经验,发出长三角人力资源行业声音,推出长三角人力资源先锋品牌,推动长三角人力资源高潮迭起。




根据“合肥共识”精神,经过推选、意愿征集,决定由芜湖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担任第三届中国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轮值主席。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运行由“合肥模式”进入“芜湖时光”,一个区域人才协调联通的链条持续向前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