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我市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调查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我市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8 浏览次数:1665

合人协〔2019〕20 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 见》(皖发〔2016〕45 号),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 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 励引导专业化人才猎头服务机构加大市场化引进人才投入, 探索建立市场化引才成果统计和人才需求发布机制,服务全 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全省 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现就我市人才引进(海内 外招聘)工作统计调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调查周期:此次调查工作的周期为2018 年11 月至2019 年 10 月。在此时间段内引进的高端人才,均应纳入报表。

(二)统计调查对象: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会员单位,具有从事人才招聘、人 才猎头、人才推荐等服务业务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

本次调查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通过 招聘、猎头等方式从外地(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包括:

1.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引进前);

2.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4.年薪超过 30 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科技人员;

5.年薪超过 20 万元,属于人社部门发布的紧缺人才目录所列 的各类人员。

三、其他事项

1.人社部门发布的紧缺人才目录主要是指《合芜蚌试验区生 产性服务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6-2020 年)》《安徽省人力 资源需求目录(2017-2020 年)》和《安徽省人工智能产业人力 资源需求目录(2018-2025)》,属于此类人员的,请注明目录名 称和具体分类。

2.请相关会员单位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材料,其中,已开展 此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提交业务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和统计 23 表(见附件 2),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应写明机构规模、2018 年 11 月以来业务开展情况、人才引进工作情况和流程等;高校、企业 须按实填报统计表。

3.除以上材料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提供引进人才的评估 报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 2 年)、近一年社保 缴费记录、学历学位或职称资格证书、服务费用打款证明材料, 以及与省内外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的协议书等。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由协会统一 收集汇总,于 11 月 1 日 17 时前报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服务处(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5.请各单位重视本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基础台账 将作为各地各单位引才工作绩效评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 定和资助依据。

联 系 人:叶常晶

联系电话:0551-66015225

邮 箱:hfhrsa@163.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C1 栋 202 室(邮编:230088)


附件:2019 年度市场化引才统计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