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启动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
合肥市启动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1033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76号)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度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从即日起可以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速来申报,让这一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生效。
一、补助条件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助方式
1.免申即享:将省人社厅下发的数据导入至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一次性扩岗补助查询”模块,通过信息系统对参保、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享受等情况进行比对,经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出申请,以“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企业自主申报:因账户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免申即享”资金发放不成功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采取自主申报方式申领。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线上申报流程: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申请。线下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含电子表格)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
四、政策执行期限
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五、特别提示
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3.劳务派遣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享协议或分享承诺书。
4.对存在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退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
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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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
12333 63536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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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D区 |
67738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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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
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
6884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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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水湖镇吴山南路新政务大楼3楼失业部 |
6668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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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庐江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 |
87322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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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
巢湖市巢湖中路338号 |
82391058 |
(来源:市人社局)
